很多朋友都想了解这个话题:“深圳养老金如何计算,怎样做可以领更多钱”。那么,深圳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呢?接下来请看2023年深圳退休金一览表:
(一)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社保的,其退休工资有以下几部分组成:统筹养老金+个人帐户养老金。
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:
统筹养老金:(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+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)÷2×总缴费年限×1%
指数化月平均工资=月平均缴费指数×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
(注释:月平均缴费指数=每月缴费指数之和÷总缴费月数
月缴费指数=每月缴费工资÷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)
个人账户养老金:退休时个人账户累积额÷计发月数
假设你退休时深圳上一年社平工资是10000元
假设你的缴费年限是35年,那么累计缴费时间一共是(35×12)=420个月。
假设你每个月一直按照深圳市上年度社平工资水平缴费,那么你的月平均缴费指数为1,月缴费指数也是1。
月缴费指数=每月缴费工资÷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=1
月平均缴费指数=每月缴费指数之和÷总缴费月数=1×420÷420=1
指数化月平均工资=月平均缴费指数×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=1×10000
那么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=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
你的统筹养老金
=(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+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)÷2×缴费年限×1%= ( 10000+10000 ) ÷2×35×1%
=3500元
假设你60岁退休,对应计发的月数是139月,假设你的个人账户累计总金额为30万元
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=退休时个人账户累积额÷计发月数=300000÷139≈2158元
也就是说你退休后,每月可以领3500+2158=5658元
温馨提示:个人账户余额支取完后,这项待遇还会按原标准发放
(二)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社保的(包含正式调入人员),其退休工资主要由有以下几部分组成:统筹养老金+个人帐户养老金+过渡性养老金;其中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,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,还将增加一项——调节金。
统筹养老金、个人账户养老金跟前面说的一样。咱主要是看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:
过渡性养老金(第一部分)=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×享受比例
情况一: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的
享受比例= 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×1.2%
情况二: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25年的
享受比例=(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-25)×1%+30%
过渡性养老金(第二部分)=100+“总缴费年限”×4
过渡性养老金待遇还包括加发的过渡性养老金每月100元和“缴费年限津贴”:
①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,2009年1月以后退休的人员,从首次享受养老待遇月份开始,享受广东省加发过渡性养老金每月100元。
②“缴费年限津贴”: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,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和一次性缴费年限)每满一年计发4元缴费年限津贴,不满1年不计发。缴费年限津贴从2013年10月起发放。
第一部分+第二部分就是你最后到手的过渡性养老金啦
调节金
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,可享受每月300元调节金:
① 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;
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户;
③ 在深圳实际缴费满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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